工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第二批补充报考考核实施细则

发布者:朱功春发布时间:2023-05-16浏览次数:262


根据《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》、《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、《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选拔办法(试行)》(药大研〔2014246号)、《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药大研函〔202237号)文件的要求,结合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,特制定如下考核实施细则。

一、学科考核安排

1.考核学科、时间地点

报考学科

考核时间

考核地点

生物与医药(专博)

5月17日11:30

江宁校区实验楼C601

2.考核项目和内容

1)考生2-3分钟英文自我介绍。

2)考生PPT汇报(15分钟):汇报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:个人简介,含学习和社会工作经历、社会兼职、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简介等;个人本科、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介绍,含学习成绩、获奖情况;硕士阶段课题进展、论文发表情况、取得成果等,进入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安排等。

3)专家围绕外语应用能力、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向考生提问。

4)对每位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

5)考核总成绩=外语应用能力考查×15%+专业基础考查×15%+科研综合能力考查×70%(外语应能力考查、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每项满分成绩为100分,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)

注:未达到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,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,考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请关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

二、录取工作

录取工作将参照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执行。

、监督和复议

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、学院考核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、公正负责,并负责解释考生的质疑。

考生对考核结果存疑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工学院提出申诉。

监督电话:025-86185758

电子邮箱:gxycpu@126.com

、其他

1.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工学院。

2.工学院招生咨询电话:025-86185754



工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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