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研究生院《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(含直博生)工作办法》(药大研函[2024]28号)的精神及要求,结合工学院实际,特制订工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(含直博生)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由院领导、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领导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,包括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、及时审核报名信息、确定复试名单、发放复试通知、组织考核、发放待录取通知等,并报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备案。
二、接收专业
(一)接收硕士推免生
2025工学院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如下:
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
1007Z1 | 制药工程学 |
077700 | 生物医学工程 |
086000 | 生物与医药 |
095500 | 食品与营养 |
备注:各专业实际推免招生计划数以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免初试、转段)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”数据为准。
(二)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
2025年学院在制药工程学博士点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(简称“直博生”),符合条件的直博生可报名。
三、接收对象及进入复试考核条件
学院以《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(含直博生)工作办法》文件规定和研究生院相关要求作为总体指导,开展本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。
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: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。
2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,具有相应研究生培养潜质。在校期间在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。
3.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,并在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免初试、转段)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推免服务系统”)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4.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5.符合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所制定的其它要求。
6.申请直博的推免生,除满足以上条件外,还应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,具有相应专业博士生培养潜质,学习成绩优异,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8%(含8%);各类国家级基地班的推免生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%(含50%);或入选药学“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的推免生。
同时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(成绩有效期在4年之内):
六级(CET-6)成绩≥450分;或托福(TOEFL)成绩≥90分;
或雅思(IELTS)成绩≥7。
或以第一作者(排位第一)在SCI期刊(不含扩展版)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。
四、进入复试考核人数
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名额、优秀营员人数及推免生报名情况,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0%的比例,确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。
五、报名
申请人可以于2024年9月25日15点前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(网址:http://yzs.cpu.edu.cn/logon )进行注册预报名,学院将优先安排复试、优先接收。
所有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8日登录“推免服务系统”(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)进行注册、填写基本信息、上传照片、网上缴费,进行网上报名、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等相关操作。
六、复试考核安排
学院按预报名名单进行筛选、组织接收复试,面试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。考核过程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复试时间:2024年9月26日早上9:00
复试地点: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教学楼D411教室
注:1.考生需准备中文个人自我介绍。
2.考生来面试时需向学院提交《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、自然情况审查表》(原件),该表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打印,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3.考生也可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将《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、自然情况审查表》(原件)快递到我院。面单上详细标明材料内容(“政审表”)。收件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实训楼东305工学院办公室,朱老师收,联系电话:025-86185754。
七、成绩公布及拟录取
根据复试考核结果(考核成绩应为百分制,60分为及格)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,学院通过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及时填报考核成绩,并向考生发送“待录取通知”,考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,并于规定时间内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中确认“待录取”通知,一旦确认不可更改。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“待录取通知”的推免生视为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资格。
考生只可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,则不允许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。
八、多批次复试录取
第一批次待录取结束后,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人数情况确定各专业是否开展下一批次复试。如进行多批次复试录取,考生在某一专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,不能再次报考该专业。
九、公示
录取工作结束后,学院对拟接收的推免生且已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中确认待录取的考生,在本院网站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可与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,电话:025-86185758。
十、学费奖助政策
参照《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(含直博生)工作办法》执行。
十一、政策咨询
考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及交流,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025-86185754。
十二、其它
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。
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
2024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