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 |
发布人:杨飞 发布时间:2021-01-25 浏览次数:942 |
根据“关于印发《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选拔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(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)精神,结合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,特制定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,具体方案如下: 一、组织领导 (一)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。 组长:顾月清 成员:明广奇、黄德春、邓大伟、曹崇江、陈建秋 秘书:尚玉莲 (二)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,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和检查,受理考生的举报、投诉等事宜。 组长:张宝玲 成员:王傲珩、朱功春、汪福源、於平 二、参加考核人员条件 考核地点: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项目、形式和内容:
考核总成绩=外语应用能力考查×15%+专业基础考查×15%+科研综合能力考查×70% (外语应能力考查、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每项满分成绩为100分,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) 四、我们将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考核方案,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及工学院网站通知。 五、考核监督和复议 六、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:025-86185754。 七、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工学院。 工学院 2021年1月2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