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(2019年修订)》和《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2023级化工与制药类分流工作实施细则》,现对2023级化工与制药类分流结果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,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5:00前以书面形式向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办公室:江宁校区实训楼303室,联系电话:86185738,电子邮箱:ydgxyjx@126.com
附件:工学院2023级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分流结果
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
2024年6月17日
附件:工学院2023级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分流结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