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“关于印发《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选拔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(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)精神,结合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,特制定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。
组长:顾月清
成员:明广奇、黄德春、邓大伟、曹崇江、陈建秋
秘书:尚玉莲
(二)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,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和检查,受理考生的举报、投诉等事宜。
组长:张宝玲
成员:王傲珩、朱功春、汪福源、於平
二、参加考核人员条件
按照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选拔程序,确定通过初审、导师审查、学院复审,经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考生。
三、考核安排
考核时间:2021年3月5日-3月8日
考核地点:具体地点另行通知
考核项目、形式和内容:
考核项目 | 考核形式 | 考核内容 | 备注 |
外语应用能力考查 | 笔试 | | 时间40分钟 |
专业基础考查、科研综合能力考查
| PPT汇报 | (1)个人简介,含学习和社会工作经历、社会兼职、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简介等; (2)个人本科、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介绍,含学习成绩、获奖情况。 (3)硕士阶段课题进展、论文发表情况、取得成果等,进入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安排等。 专家围绕外语应用能力、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向考生提问 | 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|
考核总成绩=外语应用能力考查×15%+专业基础考查×15%+科研综合能力考查×70%
(外语应能力考查、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每项满分成绩为100分,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)
四、我们将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考核方案,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及工学院网站通知。
五、考核监督和复议
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、公正负责,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。
六、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:025-86185754。
七、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工学院。
工学院
2021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