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

发布者:杨飞发布时间:2021-01-25浏览次数:942

根据“关于印发《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选拔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(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)精神,结合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,特制定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,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(一)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

组长:顾月清

成员:明广奇、黄德春、邓大伟、曹崇江、陈建秋

秘书:尚玉莲

(二)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,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和检查,受理考生的举报、投诉等事宜。

组长:张宝玲

成员:王傲珩、朱功春、汪福源、於平

二、参加考核人员条件
  按照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选拔程序,确定通过初审、导师审查、学院复审,经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考生。
三、考核安排
    考核时间:202135-38

考核地点:具体地点另行通知

考核项目、形式和内容:

考核项目

考核形式

考核内容

备注

外语应用能力考查

笔试

时间40分钟

专业基础考查、科研综合能力考查

 

PPT汇报

1)个人简介,含学习和社会工作经历、社会兼职、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简介等;

2)个人本科、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介绍,含学习成绩、获奖情况。

3)硕士阶段课题进展、论文发表情况、取得成果等,进入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安排等。

专家围绕外语应用能力、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向考生提问

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

考核总成绩=外语应用能力考查×15%+专业基础考查×15%+科研综合能力考查×70%

(外语应能力考查、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每项满分成绩为100分,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 

四、我们将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考核方案,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及工学院网站通知。

、考核监督和复议
  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、公正负责,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。

、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:025-86185754。

七、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工学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工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月22日